生成日期 | 2018-03-29 | 公开日期 | 2018-03-29 |
体裁分类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索 引 号 | 007299674/2018-95084 |
关于做好2017年村镇建设统计和中心镇
专项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做好2017年全市村镇建设统计及中心镇专项统计报表的填报和汇总工作,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布置2017年村镇建设统计和中心镇专项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粤建计函〔2018〕67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住建部的统一安排,各县(市、区)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和中心镇专项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好数据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
二、认真做好填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对比今年与往年的数据异同,请对行政区划及其变化情况、有重大变化的数据及变化原因等情况进行文字说明,并将相关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报表报送到我局城乡建设科。
三、根据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请各地于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村镇建设统计年报报表的网上填报工作,2018年6月8日前,将中心镇专项统计报表报送至省建设信息中心。并将相关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报表报送到我局城乡建设科。
附件:粤建计函〔2018〕670号关于布置2017年村镇建设统计和中心镇专项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zip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3月29日
( 联系人:潘烈,电话及传真:3374626、18899738039,
电子邮箱:45728653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