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日期 | 2018-03-29 | 公开日期 | 2018-03-29 |
体裁分类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索 引 号 | 007299674/2018-95082 |
各县(市、区)住建局,清远市建筑业协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6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迅速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并按照“谁处罚、谁列入、谁报送”的原则,通过省级平台后台“市场监管--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功能及时报送“黑名单”信息至省厅。
二、清远市建筑业协会要根据省厅要求秉承自愿报送的原则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报送工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报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认真填写、核实“三库一平台”的信息内容。
附件: 关于报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通知.wps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3月28日